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2500-2020-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0-03-31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粮执法〔2020〕83号
  • 发布日期:2020-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榕粮执法〔2020〕83号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0-04-01 15:51
市政府:
  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粮储备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下,紧紧围绕着《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积极开展依法管粮护粮工作,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三年蝉联全省第一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并全市通报表扬,切实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建言献策,提供立法意见。加强粮食专业法律学习研究,培育本局法律专业力量。针对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两部征求意见稿进行逐条梳理,充分研究讨论,作高质量的专题汇报,获得立法专家团队高度评价。《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正式颁布后,受市政府委托,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充分调研我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配套文件。
  (二)建立“三项制度”,完善法制度约束。集中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等书面办法制度共20项,落实执行市政府相关制度25项,合计41项。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聘请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按执法人员5%配比,设置1名通过司法考试的行政人员为法制审核专员,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决定符合规定。制定《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推进权责清单与检查事项清单融合,界定执法权力边界,明确责任,规范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随机抽查、执法案卷评审制度。
  (三)弘扬法治精神,加大普法力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12.4宪法日”电视节目录制工作,开展新提任干部宪法宣誓仪式,举办《尊崇宪法,弘扬法治精神》主题讲座,营造学习宪法、忠于宪法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及涉粮法律法规。开展粮食收购执法检查在线融媒体直播,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投送粮食执法案例,以案释法。
  (四)深化放管服,增强执法实效。按照国务院部署,全面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摸清我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农民“卖粮难”的底线;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专项检查,有效防治政策性粮食“出库难”的问题;开展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督促粮食仓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储粮、安全生产;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稻花香DAOHUAXIANG”大米商标专项维权打假行动,为我市自主粮食知名品牌保驾护航,有效保护国有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开展“餐桌污染”检查,推进“一品一码”粮食质量追溯体系和诚信建设,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充足,质量良好。因我市是典型的粮食销区,粮食收购量极少,本年度我局没有行政审批;粮食流通工作管理成效显著,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没有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没有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全员学法。按照 “七五”普法方案,落实干部队伍全员学法、执法、懂法、用法,提高政治素养、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选送3批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级执法培训4人次;选送市县级执法人员及库存检查专业人员参加省级粮食执法培训20人次,新增6名工作人员通过考试成为粮食流通执法人员;组织执粮食质量安全暨粮食检验比对培训、公文培训、保密知识培训各1次,合计153人次;组织参加党校各级进修班5人次,合计课时6个月;参加机关干部夜校 “领导干部重走初心之路”“左海大讲堂”等专题班67人次,合计课时32天。所有干部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全年不少于50个学时,所有党员干部每天“学习强国”学习不少于30个学分。
  (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保障。从全市法律顾问智库中,择优聘请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童建炫律师为法律顾问,本年度由其代理局下属企业民事纠纷案件7件,参与福州市面粉公司合资合同谈判、修改法律文件6次,接受市局机关法律咨询项目、准备和审核法律材料5份(次),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融媒体在线执法直播1次。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机构设置问题。执法监督处与法规处合二为一,执法职能和法制审核职能交叉,职能设置上存在天然缺陷,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程序上的缺陷,导致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存在风险。
  (二)人员编制问题。执法监督处(法规处)人员仅2人,要牵头负责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落实粮食执法、普法、执法人员培训、法治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程序审核、层级执法监管、粮安考核、执法考核、日常工作管理等繁重复杂的工作,存在较大压力。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领导,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了党委会每月学法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理解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根本任务和目标要求,把开展主题教育工作与我局开展依法治理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讲政治贯穿于依法管粮的各环节。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和岗位变动情况,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领导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处(法规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专业高效的执行能力。建立良好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管,关键节点一把手亲自抓,重要事务上会集体研究;常规业务各处室按职能分工开展,大型专项工作,全局、全系统“一盘棋”,统一抽调、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共同发力。印发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布置,年中抓落实推进,年终进行总结考核,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努力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和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用好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市储备粮管理。储备粮是粮食安全的压舱石,要切实加强对储备粮管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储备粮账实相符情况、出入库政策执行情况、入库质量把关情况、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加强粮食销售出库质量监管,加大检测监测力度和密度,抓实定向销售政策性粮食专项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开展粮食流通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情况、执行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情况抽查。
  二是推进国家粮储系统与我省政府系统“双随机”工作平台衔接并轨。我省“双随机”系统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2019年已经形成本省的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我局已经连续三年实现粮食执法工作全部采用“双随机”工作机制。国家粮储局开发的“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将在2020年在全系统推广使用。要充分熟悉系统操作,推进两个系统之间并轨衔接,信息共享、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工作,真正实现科技改变工作、科技促进工作。
  三是推广全国举报热线,及时准确办好相关涉粮案件。继续推广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宣传运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专项检查中深挖问题和发现案件的力度;加强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增强涉粮案件查办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实时掌握粮食管理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网络舆情检测和危机化解能力,严防群体性、暴力性事件。对查实的重大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有效回应舆论关切,发挥案件查办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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