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12-2007-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07-05-17
  • 标    题: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粮油质量安全——福州市粮食局200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 发文字号: 榕粮购[2007]102号
  • 发布日期:2007-05-17
  • 有 效 性: 有效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粮油质量安全——福州市粮食局200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榕粮购[2007]102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07-05-17 14:59
 

 

 

 

 

 

榕粮购[2007]102号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确保粮油质量安全

 

———福州市粮食局200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粮食质量监管职能。我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在省粮食局的指导下,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粮油质量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任务,健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市粮食质量安全。现将200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粮油质量管理体系

(一)落实质检机构,强化质检职能。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福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为全市粮食质量检测管理机构,负责福州地区的粮食检测、管理工作。我局还印发了《福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市粮油质检站的工作职能和内部实行机制,要求市属各储备粮承代储单位相应成立质检中心,其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统一归属市粮油质检站负责。市粮油质检站在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指导各质检中心及各县(市)粮食局检验室的建设。

(二)加大质检设施投入,提高质检技术水平。2006年,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资金达130万元,专项用于市粮油质检站添置设备,改善检测条件。目前市粮油质检站实验室面积达到650平方米,拥有国内外通用专项仪器设备56台(套),基本满足我市粮油产品检测工作需要。市粮油质检站现已经过认可的检测产品种类达到了五大类13种46项,并通过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复评审,成为福州市级唯一合法资质的粮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

(三)各县(市)、区粮食局也高度重视粮油质检机构建设,建立质检工作体系,努力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福清、闽侯、闽清、永泰、连江、平潭等县(市)均成立质量检测机构,配备了质检人员14人,多渠道筹集专项经费35万元,用于质检设备更新、添置,质检工作已有良好起步。

(四)加强粮油质检队伍建设。粮油质量管理工作技术性强、服务范围广,要提高服务水平,质检人员素质是关键。为进一步加强质检工作队伍素质建设,2006年末,我局委托市粮油质检站共举办了三期质检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课,进一步加深了质检人员对质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落实政策的自觉性和业务能力。为加强各单位粮食检验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检验技术水平,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粮食检验技术比对活动,市区4个公司检验机构所有检验人员及各县(市)、区粮食局参加检验比对。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总体情况是:市区比县(市)好,取得较好的成绩是福州市面粉、米业、油脂、购销公司和闽侯县粮食局。各单位认真总结比对工作,并召开比对工作总结交流会,认真分析和查找数据偏差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推行岗位技术练兵制度化,不断提高粮食检验技术水平。

二、履行粮油质量监管职责

(一)加强市级储备粮质量监管。我市是粮食主销区,储备粮数量大、质量要求高。严格质量监管,贯穿储备粮入库、储存、出库各个环节。

1、实行市专粮入库 “双检制”。即市专粮入库时由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市粮油质检站与承储单位质检中心共同按车、船到站台、码头抽样,各自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结果报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双方检验结论一致且各项检测数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可予接收;双方检验结论不一致的,任一方可提出异议,仲裁是否接收,否则一律以市粮油质检站的检验结论为准。06年市专粮入库共检粮食4.28万吨,检验粮食629批次。“双检制”的实行确保了入库粮食的品质、安全。

2、严把市专粮轮换出库质量检测关。市粮油质检站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粮食局的出库销售报告形式开具检验报告。06年共检测市专粮轮换出库65批次,共检粮食4.28万吨。

3、在储存环节,各储粮单位配合市粮油质检站认真做好每年两次的储备粮品质检测,建档跟踪储粮品质的变化情况,为科学保粮提供依据。

(二)加强军粮供应质量监管,把军供粮油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常抓不懈。

1、坚持一年两次以上对军粮质量进行检查。深入所属县(市)、区军供站(点),查阅各类文件资料,听取各方意见,实地察看。随行的市粮油质检站专人抽取军粮样品,对军粮质量进行检查。

2、各军供站供应部队的大米、面粉都由信誉高、条件好、质量稳定的加工厂定点加工,各定点加工厂都获得QS认证。各军供站都对军供大米实行了专用袋包装。军供油也都按规定从有QS认证的企业进货。

3、06年市粮油质检站从全市所属八个军供站、两个军供代理点抽取米、面样品20份(另取20份备份样品封存留企业),对20份军供米、面样品进行理化、卫生指标检验。从检验结果看:我市供应的军供米、面均符合规定质量要求,大部分指标还优于国家标准。

(三)认真做好社会粮食质量监管。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进货质量档案,是否建立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制度。

2、“餐桌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者和军供网点的原粮、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是否符合质量卫生标准。

3、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情况。组织人员到福清、闽清等粮食收购重点县(市)指导、检查夏粮收购,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在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收购政策,严厉打击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行为,加强了执法工作力度,实现了执法工作联动。

4、定期抽查社会原粮质量和卫生。组织开展对全社会原粮质量和卫生的抽查,定期公布监测结果。06年安排抽检粮油60批次,检查的对象包括了市、县(市、区)各种经济成分的粮食经营企业,检查的品种有稻谷、大米、玉米、小麦等,检查合格率100%。

(四)开展储存环节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根据省局部署,我局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市粮油质检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市区及福清、长乐、连江、闽清的储备库以及国有、民营粮食企业储存环节的原粮卫生状况进行专项调查。从14个库点的散装、包装原粮中抽取稻谷样品,其中6个储备库抽取地方储备粮样品,1家国有粮食企业、1家民营粮食企业抽取商品粮样品,6家加工企业抽取原料粮样品。抽样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办法,共抽取样品早谷23份、晚谷25份,代表省级、市级、县级储备粮和加工企业商品粮2.1万吨。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粮食质量监管工作重点

    我市在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和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比还存在差距,主要是:1、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卫生指标检验项目不够全面;2、粮食质量监测对社会监管力度还不够大;3、县(市)、区粮油质量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总体水平偏低,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粮食质量监管工作重点:

(一)强化粮食质量监管手段。粮食检验机构是粮食部门开展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技术支撑。公正、准确、及时地评定粮食质量是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引进人材,配置先进检测设备,扩大卫生指标检验项目,福州市粮油质检站要在检验技术、仪器设备和检验经验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争创成为福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

(二)提高粮食质量监管水平。抓好粮食职工队伍业务培训。目前粮食质量检测一线骨干人手缺乏,要积极组织参加省里培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市内业务培训,开展检验室仪器设备比对和检验人员检验方法比对,促进检验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提高。积极筹措资金,完善粮食质检技术装备,提高粮油检测水平,县(市)、区检验机构在进行粮食质量检验过程中,能够做到正确地引用标准,采用最佳的检验办法,获得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能够根据粮食质量监管的目的和要求,准确地确定检测指标。

(三)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2007年质量监管的重点部位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粮油市场,重点环节是:在车站、码头从事粮食批发贸易的经营者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全年拟安排四次粮食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第一次安排在3月,重点从源头预防和控制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第二次安排在6月份,重点是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第三次安排在9月份,重点是对夏购秋收的库存新粮的质量卫生进行检查,同时做好国庆、中秋粮油市场的监管;第四次安排在12月份,重点检查粮食经营企业,特别是政策性用粮单位、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骨干粮店的质量安全状况,并做好元旦、春节市场粮油供应情况的检查。

(四)加强储备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政策性粮油质量关。要按照国家、省粮食局对储备粮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强化对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注意不能把储备粮的日常管理等同于执法检查,正确处理业务指导与执法检查的关系,明确各自的侧重点,做到日常管理与执法检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从而切实有效地管好各级地方储备粮,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国家对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安全,确保国家政策的落实。

粮食质量监管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粮食工作大局,认真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严格实行依法管粮,学习借鉴其它省、市的先进经验,推进我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上新水平。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主送:福建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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