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粮监[2009]101号
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公司级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粮食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要部署,全面推动2009年“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局转发的中宣部等六部门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实际,现就我市粮食系统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总体部署和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推进我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氛围。
二、 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系统安全发展。
三、 活动时间和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从于2009年6月1日至30日。
6月上旬我局将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座谈会;6月中旬我局将在基层重点单位的市面粉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第三季度期间举办一期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班,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四、 组织机构
经研究,成立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赵时可局长任组长,陈长奇副书记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联系人:李勇、卫巧榕,联系电话:83271706。
五、 活动要求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
2、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落实。
3、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级工会和团委要广泛动员职工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4、要落实隐患整改的时限、措施和资金来源。对今年以来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整改完毕。
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要以简报的形式向局监察室报送。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安监局,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