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17-000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7-10-16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7〕328号
  • 发布日期:2017-10-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粮行〔2017〕328号
来源:粮食局 时间:2017-10-19 09:18
   

各县(市)、马尾区发改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粮食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粮食局

                                2017年10月16日

 

  福州市粮食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6〕24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2016〕71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分析把握工贸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内涵,落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措施,提升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水平;根据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基础,摸清企业数量和风险底数,精准地开展专项治理,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整改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1.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17号)要求,对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2.要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见榕粮行转〔201697号附件或从网上查阅)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确保岗位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3.加强对重要场所、设备、作业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一是重大危险源;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三是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四是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

  4.针对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依据风险等级,采取作业人员远离危险因素、对危险因素进行隔离屏蔽、限制作业场所人员数量等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措施。

  (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实施粉尘防爆治理工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6〕5号)要求,进一步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狠抓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面粉加工、大米加工等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法,降低和消除风险,提高粉尘防爆安全保障水平。

  2.继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要继续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5〕32号)的有关要求,以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排查、健全涉氨制冷企业基础台账,加强培训教育、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3.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27号)要求,结合实际,针对存在问题,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4.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确保消防安全。

  (三)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关于“一企业一清单”要求,制定完善隐患排查行业标准和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编制指南,督促指导工贸企业编制完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岗位责任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隐患的事项、内容、频次,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

  2.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工贸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3.结合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推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机构、人员、经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考核指导、动态管理。加强评审服务能力建设,严格评审管理,提高评审工作效能和质量,促进企业提高达标水平。

  2.推动企业自主创建、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加强政策措施运用,强化培训教育,注重示范引导,推动企业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持续深化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自主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3.促进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切实做好已达标企业的期满复评工作,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和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落实到企业。

  (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三)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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