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18-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7-12-28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市粮食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7〕464号
  • 发布日期:2018-01-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市粮食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粮行〔2017〕464号
来源:粮食局 时间:2018-01-02 10:53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部署,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福州市粮食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以实施属地方案为主,参照执行本方案。

  各单位可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但仍需继续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榕粮行转〔2017〕78号附件2、3);2018年3月21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和数据汇总。

  福州市粮食局

  2017年12月28日

 

 

  福州市粮食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7〕41号)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2018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市属粮食系统所有领域,所有单位,所有场所开展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盯紧粮油仓储设施、出租场地、液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等领域的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以及前一阶段排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整治。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  林  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章进富  党组成员

        陈  颖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允淦  调研员

        琚胜根  副调研员

        杨  凡  副调研员

        陈益平  副调研员、行业管理处处长

  联络员:方胥钞  行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各级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三个必须”要求,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3月底结束,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时间可适当延后)。生产经营单位围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管理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安全风险与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行政机关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1日至3月2日)。围绕“两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依法整改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3月3日至3月31日)。突出“两会”安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回头看”检查,对照台账清单逐一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开展节后复产复工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设施设备启用前的维护检测与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总结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针对年终岁末市场向好,产品价格上扬,企业生产意愿强烈、盲目追求效益、劳动强度加大等问题情况,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前阶段大检查工作存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把大检查各项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从严执纪。坚持严字当头、敢于担当,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严厉查处各类问题和隐患,真正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检查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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