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19-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19-02-01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9〕34号
- 发布日期:2019-02-02
- 有 效 性: 有效
现将《福州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每月2日前将上报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月报表,7月1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12月24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局行业管理处。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2月1日
(联系人:张德易 联系电话:83202775)
福州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榕安委〔2019〕6号)精神,2019年在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隐患清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落实责任措施,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组 长:卢 林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章进富 党组成员
廖胜彪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友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良贵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石允淦 调研员
琚胜根 副调研员
杨 凡 副调研员
陈益平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处,具体承担活动日常工作。张德易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重点
市属粮食系统所有领域,所有单位,所有场所开展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盯紧粮油仓储设施、出租场所、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同时,要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行动从即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28日)
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认真梳理本单位突出问题,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区域和部位,精准发力,动态跟踪监管。
(二)集中推进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清零。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暗查暗访或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并适时对行动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巩固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方案。根据单位实际,深入分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措施,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落实检查责任。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场所、逐一环节进行排查,做到“有点必到、有点必查、查必彻底”,“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治理纠正。
(三)深入宣教,强化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宣传栏、宣传单、横幅、微信、短信等传媒,加强宣传。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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