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6-1100-2014-0003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4-12-17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下发2015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4〕348号
- 发布日期:2014-12-17
- 有 效 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
福州市粮食局《2015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下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经办单位:行业管理处
联 系 人:方胥钞
电话号码:83206103
电子邮箱:869208308@qq.com
福州市粮食局
2014年12月17日
2015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粮食系统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摸清本单位火灾隐患底数,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组 长:赵时可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章进富 党组成员
周 岚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隆佈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琚胜根 副调研员
杨 凡 副调研员
李 勇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具体承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负责人:方胥钞 行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四、排查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粮油仓储、加工企业,建设工程、修缮场所,学校、办公区人员密集场所,厂房、场地出租部位。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堵塞封闭等问题。
五、实施方法
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漏一个地方,不留一处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其他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从维护公共安全的高度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全面排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三)加强宣传,力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短信、网络、横幅、专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在全国两会前和“11·9”期间各组织一场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火灾的实际能力。
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总结,于2015年12 月20 日前上报福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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