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6-1100-2018-0005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8-12-13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8〕342号
- 发布日期:2018-12-19
- 有 效 性: 有效
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8〕24号),市局制定了《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天内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行业管理处。
福州市粮食局
2018年12月13日
福州市粮食局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8〕24号),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粮食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提升系统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预防轻微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粮食系统消防安全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粮油仓储、加工企业。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识,防爆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通道通畅,粉尘清扫制度落实等情况。
(二)批发市场、职工宿舍楼、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防火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消防通道阻塞,电动车充电场所私拉乱搭电线等隐患。
(三)出租场所。重点治理用途为宾馆、酒楼、饮食店等消防隐患易发的出租场所,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等。
(四)建筑施工(维修、改造)场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三、领导组织
局成立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安排部署、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组长:卢 林 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章进富 党组成员
陈 颖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友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良贵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石允淦 调研员
琚胜根 副调研员
杨 凡 副调研员
陈益平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处,具体承担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张德易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2月14日)
组织学习实施方案,深刻领会精神,周密部署,细化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4日至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
认真梳理、分析和总结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
(二)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三)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排查火灾隐患,合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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