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30-2007-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07-05-18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榕粮综[2007]103号
  • 发布日期:2007-05-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榕粮综[2007]103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07-05-18 14:57
 

 

 

 

 

 

榕粮综[2007]103号

 

 

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局各处室,直属第一、二分局: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07年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榕效组[2007]1号)的精神,200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强化工作责任和权力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和运作程序,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提出我局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办公室、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认真编制公开目录

按照市效能办统一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把我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或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分类细化、丰富充实,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准确把握公开形式、时限、范围、程序,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见附表)。

三、抓好办事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速增效,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局直属一、二分局是承担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任务的“窗口”单位,要全面落实“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窗口”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对“窗口”运作流程及“窗口”管理制度做出详细规定,增强可操作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审批窗口的制度建设,堵住退件审批的漏洞,在办理审批项目过程中,需要退件的应按程序办理,执行否定报备制。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依托福州门户网建设福州市效能监督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我们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对接福州市效能监督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坚持和完善责任、审核、评议、考核、监督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市里即将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规定,政务不公开、假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监督小组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地开展。

附:福州市粮食局政务公开目录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抄送:市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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