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我市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及省、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收储、轮换、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我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落实我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我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拟订我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保障全市军粮供应。   (八)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7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350007   值班电话:0591-83202773   传真:0591-83202770   三、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人:林明清  联系电话:83201936   2.粮食储备处(规划建设处)   负责人:黄彦艳  联系电话:83206311   3.物资储备处   负责人:林丛  联系电话:83202112   4.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负责人:王家添  联系电话:83202775   6.执法监督处(法规处)   负责人:陈晓娟  联系电话:83202993   6.财务审计处   负责人:林丛   联系电话:83202771   7.人事体改处   负责人:黄彦艳  联系电话:83206311   8.基层一处   负责人:郝亚东  联系电话:87539769   9.基层二处。   负责人:林向晨  联系电话:83433202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