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一组于5月25日开始,对市粮食局开展为期约一个月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政治巡察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监督检查市粮食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问题,切实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为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二、巡察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巡察组主要通过与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市粮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向在押人员和留置对象询问情况,查询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根据需要“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若对市粮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对巡察工作有意见建议等,可直接向市委巡察一组反映。同时,市委巡察一组在市粮食局及下属单位设置了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一组联系电话:0591-83347402
来电时间:8:00—20:00
邮政信箱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569号中共福州市委巡察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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