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01-19 08:52
 闽粮仓〔2024〕7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粮食应急保障基础,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工作方案》(闽发改粮储〔2023〕205号)、《福建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方案》(闽粮仓〔2022〕316号)、《福建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闽粮仓〔2022〕36号)有关规定,省粮储局按程序认定福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现予以公布,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三年。
  公布的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粮食应急状态下,必须服从省粮储局统一指挥和调度,保证粮油的应急加工和销售,保持必要的粮油库存量,切实做好粮油供应配送工作,确保粮油供应充足、质量良好、价格稳定。省粮储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具备应急保障能力、不履行应急保障义务的单位,经核实后,取消其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资格。
  附件:第一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名单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第一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名单
  (13家,排名不分先后)
  福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面业(福州)有限公司
  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和军粮供应中心(厦门市生活类救
  灾物资储备中心)
  中粮海嘉(厦门)面业有限公司
  福建嘉穗米业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金穗米业有限公司
  晋江金谷粮油有限公司
  福建山田乡实业有限公司
  莆田市利源米业有限公司
  福建旭禾米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喜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
  福建省平潭县军粮供应站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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