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15:05
各县(市)、马尾区、长乐区发改局(粮储局),福州粮食集团,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8274)、《福州市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榕粮行〔201968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度扶持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一)严格按照《福州市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榕粮行〔201968)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各项补贴所提供的凭证均按年度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和引粮入榕奖励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奖励,已取得中央、省级财政同类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

  、申报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县(市发改局(粮储局)和基层、二及时通知辖区内的粮食企业,并做好初步审核和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榕粮行〔201968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5月29日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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