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8号)等有关规定,福州市军粮供应站、福州市米业公司、福州市面粉公司、福州市油脂公司、福州市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福州市禾丰粮油食品公司、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福州市粮食干部职工学校、福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共9家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申请复评。
经原评审机构考评,以上9家企(事)业均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良好并达到三级以上水平;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在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周期性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未改建、扩建和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发现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鉴此,决定同意以上9家企(事)业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
有效期自通知之日起3年。
福州市粮食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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