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榕安办〔2019〕45号),6月1日至30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结束。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于6月6日前将活动方案;每周五前将本周活动信息(含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6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联系人:邹芳,电话:83206103,传真:83202776,电子邮箱:2812772459@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6月5日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扎实效果,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知识普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6月1日至30日;“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同步启动,12月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主题宣讲。聘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深入阐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技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组班子的领导责任;强化实际操作培训、强化现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
(二)积极参与“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和社区进行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根据自身条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员工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及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抓好粮油仓储设施、出租场所、危旧闲置房屋、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管控,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用好“12350”举报电话,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员工及家属、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把“安全生产月”、“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在活动期间加强检查督导,切实做好记录并按时限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推进隐患治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排查隐患,督促规范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使薄弱环节和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四)注重典型示范。直属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推动“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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