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期满复评达标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0-01-15 08:56
各县(市)、马尾区、长乐区发改局(粮储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59号)等有关规定,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年有效期已满,企业申请复评。
  经评审机构重新考评,认为以上3家企业达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粮食行业三级标准。鉴此,同意以上3家企业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
  有效期自通知之日起3年。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月14日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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