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效促进经济回稳向好,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51.47亿元,完成预算的91.3%,下降3.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50亿元,完成预算的94.8%,下降0.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1022.43亿元,增长1.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7.30亿元,完成预算的92.4%,下降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51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3.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88亿元,增长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2.28亿元,完成预算的70.1%,增长21.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8.12亿元,增长13.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7.6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7%,增长27.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6.02亿元,增长30.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13亿元,完成预算的80.1%,下降41.3%,主要是平潭一次性收入减少。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9亿元,增长13.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3亿元,完成预算的88.8%,下降1.6%。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1亿元,下降14.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5.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7.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7.54亿元,增长4.1%。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3.21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6.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1.55亿元,增长2.3%。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由省级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4.98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88.91亿元(一般债券17.50亿元、专项债券471.41亿元)、再融资债券316.07亿元。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本金240.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45亿元、专项债务184.03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760.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39.99亿元、专项债务2220.70亿元。
由省级代为发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346.31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85.01亿元(一般债券2.03亿元、专项债券182.98亿元)、再融资债券161.30亿元。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本金134.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8.33亿元、专项债务106.02亿元。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90.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4.07亿元、专项债务1106.21亿元。
全市及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上述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加强政策协同,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一是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抓紧抓实专债支出,全市共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71.41亿元,规模全省第一,全力加快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预期、补短板、扩投资的效应,持续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用好用足国债资金,争取“两重”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21.27亿元,加快推进应急抢险、防洪排涝、教育卫生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进一步培育高质量发展动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全方位推进消费提振行动,积极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24亿元,开展“惠聚榕城”促消费活动超1.3万场,拉动消费超166亿元。推动我市入选首批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获中央补助1.5亿元。全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积极争取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15亿元,落实省市技改项目投资补助、融资贷款贴息等政策,扩大市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规模,实施亿元以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243个。
三是加强创新要素保障。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保障闽都创新实验室、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福州海洋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平稳运行,深化与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福州大学合作机制。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推动设立新型工业化发展投资基金,规模10亿元,“以投代补”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全市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41家、创新型中小企业480家。支持人才强市建设,推动我市连续四年获评中国最佳引才城市,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侨智发展大会,兑现各类人才奖励补助经费3.89亿元,吸引来榕留榕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7万余人,引育高层次人才超3000人。
四是推进产业提质增效。聚焦转型升级,统筹资金6.72亿元,深化“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实施工业园区标准化项目325个,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培育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聚焦数字赋能,统筹资金3.23亿元,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成功举办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加速布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265家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聚焦绿色发展,全力支持“电动福建”建设,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推动落地东南汽车新能源配套、奔驰新能源商务车等项目。
2.坚持以人为本,增进社会民生福祉
一是兜实民生保障底线。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相关支出806.84亿元,保持约八成财政支出投向民生领域,6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落实社保待遇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70元,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至600元、740元。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节日性价格补贴等各类救助补助资金近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约8万人。
二是推进教育强市建设。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统筹资金27.98亿元,推进学位资源扩容升级,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5所、中小学15所,新增公办园学位4890个,义务教育学位1.2万个。统筹资金10.08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加快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标准建设国家双高专业群,推进12所中职校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统筹资金10.15亿元,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推动闽江学院加快建设高水平特色应用型大学。
三是优化卫生健康服务。加快市属公立医院建设发展,建成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和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南院等项目,推动孟超肝胆医院获批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4元,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新增达标社区医院9家、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37家、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卫生所408家。
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就业服务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动我市入选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试点城市,两年内可获得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5亿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示范性长者食堂15个,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个,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推广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实现普惠托育服务县(市)区全覆盖。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支持开展文化惠民“七进”“周周有戏”公益性演出等活动,全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体系。
3.强化城乡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巩固乡村振兴成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保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优做强农业产业,新建特色产业园区77个,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农业产业强镇1个。全力推进示范村镇建设,全市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5个、示范村77个,永泰县被财政部列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获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持续深化区域帮扶协作,拨付资金3.34亿元,深入开展援疆、援藏、援宁等对口帮扶工作,实施福州与南平新一轮山海协作。
二是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投入212.96亿元,持续改善城市居住品质,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12个,老旧小区改造2.8万户,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8万套。推动我市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行动城市,获中央补助资金8亿元。投入73.75亿元,持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新改扩建市政道路90公里,尤溪洲南立交桥建成通车。投入31.46亿元,持续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地铁4号线后通段、滨海快线全线洞通,加快推进地铁2号线东延线、6号线东调段建设。
三是支持打造生态福地。拨付资金7.12亿元,支持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拨付资金18.48亿元,支持巩固水系治理成效,新改扩建污水管网115公里,深化“护河爱水、清洁家园”专项行动,敖江(福州段)获评国家美丽河湖。拨付资金3.47亿元,支持拓宽公共休闲空间,推动实施福山郊野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支持新改建公园绿地96公顷、福道119公里。
四是推进区域能级提升。统筹资金90.91亿元,支持福州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医疗健康等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加快推进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滨海新城安置房、市政排水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统筹资金34.35亿元,支持提升门户枢纽功能,加快实施机场二期扩建和机场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设,全力打造临空经济集聚区和国际航运中心。统筹资金20.45亿元,支持扩大区域辐射效应,加快推进福州现代物流城核心区(一期)标准厂房和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中印尼“两国双园”基础设施。
4.突出绩效导向,持续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强化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强化财税联动,深化综合治税,提升税源监测分析,健全科学有效、规范有序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节约型运行保障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过紧日子实施细则,落实常态化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优化市本级财政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从严从紧清收盘活存量资金,严格部门基本支出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防止资金闲置沉淀。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充分运用化债政策工具,积极向上争取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特殊再融资债券等化债资金支持,切实减轻我市化债资金压力,加快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深化全链条地方债务管理,加强对各债务单位存量债务化解、新增地方债务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实现数据可追溯、可分析,确保债务风险等级保持合理区间。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全面实施县级“三保”专户管理,密切关注库款运行动态,科学统筹调度资金,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是深化预算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财政核心业务模块深度整合、数据共享。推进财政专户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单位自有资金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办法,完成市级预算绩效指标库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制定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提升县级财力和事权匹配程度。推广使用预决算公开管理系统,提高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完善财政监督。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十条措施》,加快构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财会监督体系,增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的协同效应。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流程,优化支出预警规则,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学生膳食经费、医疗设备和耗材、殡葬等民生领域资金专项检查,推进民生专项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持续规范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全市上下财税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当前外部环境不利影响加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收支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部分县区财政运行趋紧,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和“三保”支出压力加大;部分资金支出进度偏慢,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扭住目标不放松,继续在“四个更大”上下功夫,紧扣“闯出新路、奋勇争先、作出示范、久久为功”重要要求,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深化落实强省会战略,扎实开展“奋勇争先”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平衡,协同发力。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确保年度收支平衡。推进本级财力与上级补助、预算资金与债券资金、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等协同发力,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资源解难事。二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从紧控制项目支出,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核,做好中央、省、市重要决策资金保障。三是深化改革,提质增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强化人大审计财会等各类监督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兜牢底线,防控风险。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尽力而为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持续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上述原则,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25年全市代编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86.03亿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06亿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138.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17亿元、调入资金81.82亿元,全市收入合计1058.51亿元。扣除应上解省级支出89.8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80亿元、调出资金23.28亿元,相应安排全市支出939.62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7.30亿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48亿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67.86亿元、县区上解收入41.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调入资金3.86亿元,收入合计392.61亿元。扣除应上解省级支出89.81亿元、调出资金14.3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0亿元、补助县区支出46.20亿元,安排市本级支出241.9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7.90亿元,增长30.3%,加上调入资金23.28亿元,收入合计821.18亿元。扣除应上解省级支出1.8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3.80亿元、调出资金39.67亿元,相应安排全市支出735.9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3.05亿元,增长10.1%,加上调入资金19.30亿元,收入合计512.35亿元。扣除调出资金3亿元、上解省级支出1.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81亿元、补助县区支出7.17亿元,安排市本级支出494.0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56亿元,增长22.7%。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26亿元(其中大部分为平潭调入),安排支出3.30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7亿元,下降52.4%,主要是受到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影响,企业2024年利润比上年减少。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86亿元,安排支出2.0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1.47亿元,增长5.6%。安排支出276.1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5.44亿元,增长6.0%。安排支出195.18亿元。
(五)2025年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安排24.51亿元,支持扩大国内需求,推动消费潜能持续释放
完善财政支持消费政策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文旅经济做优做强。支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极申创“世界美食之都”。深化“全球闽购”“惠聚榕城”等促消费活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促进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推动发展首店首发、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消费新业态,大力培育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国货潮品、赛事演艺等新消费增长点,积极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消费。深化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2.安排28.76亿元,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持续推进大学城、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科创走廊建设。健全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支持开展关键核心领域重大技术攻关行动,推动前沿新材料、新一代光电、自主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打造数字经济增长新引擎。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做大做强海洋经济。持续打响“好年华聚福州”引才品牌,落实人才奖励补助政策,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
3.安排338.83亿元,支持社会事业优质发展,持续提升民生幸福指数
持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所、中小学11所,新增公办园学位5670个、义务教育学位1.3万个。加快建设市第一总医院老年专科院区、鼓山院区和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建成肺科医院肿瘤楼及制剂楼。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谋划启动南湖片区项目。加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进住房体系多元化发展。持续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支持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医养模式。
4.安排169.78亿元,支持城乡深度有机融合,持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健全支持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深化东西部协作和新时代山海协作。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成象山隧道拓宽改造等项目,加速推进前横路快速化改造等重大缓堵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地铁2号线东延线和6号线东调段,实现4号线后通段、滨海快线开通运营。加快福州新区新城建设,深入实施产城人融合专项行动。促进榕台深度融合,支持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推进福州都市圈建设,加快机场第二高速、滨海高速公路、港后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增强省会辐射带动作用。
5.安排46.66亿元,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更高颜值“美丽福州”
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开展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闽江河口湿地系统保护修复,实施滨海新城、罗源湾、福清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提升改造市政污水、雨水管网设施。巩固拓展垃圾分类成效,新建、提升一批垃圾转运处理设施设备。抓好重点区域植树造林,巩固城乡绿化美化品质。新建一批口袋公园、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设施,推动城市公园、绿地草坪、林下公园开放共享。
6.安排9.88亿元,支持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州”
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织密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支持打造韧性城市,推进“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应急物资仓库三期修缮改造,加快建设市级应急保障基地。加大城市数字治理力度,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便民化程度。推进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提升市政、市容等设施精细化管养水平。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
三、认真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安排,我们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支出效益。
(一)坚持精准高效,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持续推进“两重”项目建设和“两新”政策实施。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对接联系上级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更好发挥绩效管理对预算管理的促进作用,做到“有效安排、低效压减、无效取消”。
(二)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聚焦税收重点改革领域,密切跟踪中央与省级改革进程,靠前谋划、高效承接、跟进落实重点税制改革任务。积极对接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抓好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管理,合理安排分年度资金预算,推进跨年度项目预算平衡。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持续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应用场景。
(三)坚持“三保”优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分级责任。强化“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确保“三保”预算完整编列、不留缺口。加强县级“三保”专户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和资金调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务实推进民生改善,合理确定“三保”保障标准,严禁民生政策自行提标扩围。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持续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健全“三保”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四)坚持底线思维,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严格实施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和用作项目资本金“正面清单”管理。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债券本息。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化债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健全全口径债务风险统计监测机制,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退出,分类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五)坚持融合贯通,做好财会监督工作
健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人大、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更加注重事前监督全面评估、提示预警,事中监督矫正纠偏、及时止损,事后监督查处整改、举一反三,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体推进,增强财会监督整体效能。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快实现预算执行监督数字化。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围绕财税政策落实、财经秩序整顿、防范化解风险、资金使用绩效等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绩效评价,强化财税政策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坚持依法理财,接受预算审查监督
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报告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积极主动听取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将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全面提升审计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