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工作规程的公告

日期:2023-04-15 17:01 来源: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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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工作规程公告如下。

  一、认筹商品房

  1.市房管局发布配售公告。

  2.符合购房资格的保障对象,在配售公告规定期限内,携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至市国有房产中心认筹相应项目,并签署认筹承诺书(详见附件)。

  3.市国有房产中心收到认筹申请后,核实《“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记载的保障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及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享受情况。其中,市房管局、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不动产中心负责核实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人社局、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核实保障家庭人才住房政策享受情况。

  4.市国有房产中心将经核查无误的认筹名单移交至各项目业主(含开发建设单位)。

  二、摇号选房

  各项目业主(含开发建设单位)会同市国有房产中心制定摇号选房工作方案并公示,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和流程组织摇号(摇取顺序号)、选房。

  三、签订购房协议

  1.选房结束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向租房政策实施单位核实是否已停止实施租房优惠,并将结果反馈各项目业主(含开发建设单位)。

  2.保障对象与各项目业主(含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协议。

  3.购房协议签订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办理以下事宜:

  (1)将申请人承诺信息记录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函告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限制上市交易、转让、赠予、互换、抵押(按揭除外)。

  四、其他事项

  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认筹手续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4层保障房服务处。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联系电话:0591-22850387。

  附件:1.“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工作流程图

  2.“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业务授权承诺书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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