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福州市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2-07-29 12:4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更新福州市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

榕环保综〔202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土地发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于2022年5月26日组织专家鳌峰海峡金融商务区M地块出让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中砷、钒、和苯并[a]芘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根据《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鳌峰海峡金融商务区M地块纳入福州市污染地块名录进行管理请你们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落实相应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管措施。

对列入福州市污染地块名录6个地块,各地要及时移除污染源,划定风险管控区域,设立公告牌,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前应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并在规划中明确其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或流转前,应该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否则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规划条件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制定发布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确保达到治理修复目标后方可开发利用

 

附件:1.福州市污染地块名录

      2.福州市污染地块名录移出清单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728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