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关于监测站管理体系改版编制与扩项评审 辅助性工作项目采购价格咨询的公告
时间:2024-06-11 16:33

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有效更新、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质量体系的有效性,福州市仓山环境监测需对现有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改版。同时为了落实《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印发县区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2024年底前仓山环境监测站需完成氧化还原电位、余氯、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8个项目的扩项任务(见附件1)。现就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管理体系文件改版编制与扩项评审辅助性工作项目采购价格进行咨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福州市仓山环境监测站管理体系文件改版编制与扩项评审辅助性工作,是涵盖监测站实验室体系文件编制与扩项评审工作的初始到最终通过证书发放的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实验室扩项CMA资质认定、方法验证及人员培训、检测能力技术指导等资质认定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活动。 

二、工作内容 

1、辅助性工作内容 

1)编制实验室质量手册、体系文件等,以适应新评审准则的要求管理文件

2)实验室扩项项目CMA资质认定:全过程辅导跟踪直至取得证书。 

3)废气采样全过程培训。 

4)扩项项目的方法验证。

5)梳理与解决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

6)完成扩项评审资质认定申请书的编制,协助现场评审及不符合项整改工作。

2、报价应包括体系文件改版编制与扩项评审工作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设备费、保险费、行政规费与税费、管理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3、报价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合理安排足够的工作组人员。 

  4、辅助性工作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乙方派员到对甲方实验室进行初步了解。 

  第二阶段:乙方协助甲方编制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运行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培训。 

  第三阶段:协助甲方进行资质扩项评审的前期准备、方法验证、典型报告、现场评审及评审后的整改。 

  三、应询单位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应询,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近一周查询的信息为准。

3、应提供近3年相关供应项目业绩情况介绍。

4、本次应询的报价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7日17:00前将文件邮寄至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537号东升街道东盛花园18号楼六层: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注:本次征集采购价格只接收邮寄,邮费自理,不接受到付邮件(如有到付,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系 人:郑影

联系电话:0591-63500629  63500630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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