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卫健系统人才培养“凤雏计划” 实施意见 (试行)

日期:2023-04-19 09:25 来源:LJXRMZF-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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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卫健系统人才培养“凤雏计划” 实施意见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教兴医、人才强卫”为战略方向,着眼于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打造一支引领能力强、数量充足、梯次合理的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培养计划

  培养对象为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卫技人员。按青年骨干人才、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三个层次储备人才,梯次培养,精准施策。 

  (一)青年骨干人才(储备80-100名) 

  1.人才标准:各类卫生专技人员,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受聘中级及以上职称,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扎实的基础,有较好的发展潜能。

  2.培养目标:学科带头人的后备力量。熟练掌握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成为本专业的业务骨干。 

  (二)学科带头人(储备20-30名) 

  1.人才标准:各类卫生专技人员,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本科及以上学历,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高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培养目标:领军人才的后备力量。县级医疗单位的要创建市级重点学科,乡镇卫生院的要创建县级重点学科。医术精良,临床经验丰富,在我县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领军人才(储备5-10名) 

  1.人才标准: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2.培养目标:医术精湛,掌握先进的医疗技术填补县内专业领域空白,创建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在全市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

  另外计划5年内引进培养5-10名业务和学术水平达到市内同行领先水平、能引领我县相关学科发展的医疗卫生类

  领军人才重点培养,给予每人每年10-20万元研修培养经费。

  (四)储备人才 

  建立各类人才储备库。各类人才每两年评审一次,由各医疗单位根据个人志向、人才标准、实际工作表现提出人选名单,经县卫健局研究后确定。实行动态调整,确保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三、培养措施

  (一)组织进修深造 

  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学科发展需要,遴选培养对象,经县卫健局审核认定后,外派进修。

  1.青年骨干人才:每年遴选10-20名优秀培养对象,选送到县外上级知名医疗机构进修,每5年至少进修1次,每次不少于6个月。

  2.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每年遴选5-10名优秀培养对象,选送到上级知名医院、有影响力的机构进修深造,每5年累计至少进修6个月。

  3.人员紧张的乡镇卫生院派出储备对象进修,为保证正常运转,由县卫健局统筹安排其他单位人员支援派出单位。

  支持在职人员学历提升 

  支持卫生健康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人员在学期间工资等相关待遇不变,取得相应学位且在职教育所学专业符合目前从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的给予3万元补助、博士学位的给予5万元补助,卫生健康单位与人员签订至少5年服务年限。

  支持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 

  对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卫生健康系统科研人才,精选、支持卫健科研项目,县卫健局设立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给予每个科研项目10-20万元经费支持,经费不足部分由所在卫生健康单位补足。 

  )建立激励机制 

  为了激励培养对象学本领、强服务,同时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在以下方面给予奖励:

  1.青年骨干人才深造归来后,经县卫健局组织考核,能成为本专业领域骨干力量的,给予个人1万元补助,给予派出单位3万元补助。进修期间享受本单位原科室同层次人员平均绩效奖金。

  2.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深造归来后,经县卫健局邀请上级专家组织考核,确实能开展先进的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我县空白的、有较大社会效益的,给予个人2万元补助,给予派出单位5万元补助。进修期间享受本单位原科室同层次人员平均绩效奖金。

  3.安排人员支援其他单位的,给予个人1万元补助,原单位待遇不变;给予支援单位3万元补助,支援单位可累计补助金额。

  4.在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分别给予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的奖励;在市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分别给予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的奖励。

  5.正式出版有质量的医学论著,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每部论著给予2万元的奖励。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家级医学类核心期刊(参照《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论文期刊目录》中的国家级学术论文期刊目录)发表的学术论文,经邀请上级专家考核评判,每2年评出3-5篇高质量论文,每篇予以1万元奖励。

  6.参加省、市医学会所属的专业技术委员会,并获聘副主委及以上职位的(不重复计算),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7.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参照名医工作室,组建以优秀卫生人才命名的工作团队,每年安排5-10万元不等的工作经费,引导有能力的人才开展医学科研攻关、承担医学课题研究等。研究成果获得省、市奖项的,分别给予团队8万元、5万元的奖励。

  8.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采取“一

  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完善人才关怀机制 

  1.表彰奖励。每两年从青年骨干人才储备对象中评选5-10名“凤雏新秀”予以表彰奖励。“凤雏新秀”在选调时给予适当加分。

  2.在省市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在职称评聘中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量化考评标准》给予加分。

  3.青年骨干人才、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在职称评聘时,参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量化考评标准》给予适当加分。

  4.职务提拔时,同等条件下,青年骨干人才储备对象可优先考虑。

  四、工作保障

  组织领导 

  成立连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卫健局主要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人教科,成员由县卫健局人教科、办公室、计财科、医政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经费保障 

  “凤雏计划”人才培养经费从县财政卫生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强化落实 

  落实培养计划运作机制和主体责任,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指导下,卫健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推荐报名等工作。县卫健局将卫健系统人才培养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考核,各医疗单位将人才培养情况列入卫技人员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内容。

  五、其他

  (一)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试行期为三年。

  (二)本意见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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