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是最好的营商办法。近日,罗源县委政法委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及县委的领导下,出台《罗源县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有效凝聚政法各单位合力,为全面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六条措施》提出要依法惩处涉企突出违法犯罪;依法惩处损害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违法犯罪;依法惩处涉企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和恶意“维权”;强化企业经营风险评估预警;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
二、依法护企方面:
《十六条措施》提出要充分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审慎实施涉企强制性措施;促进企业践行合规承诺;健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
三、依法护暖企方面:
《十六条措施》提出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展“问需于企、解难纾困”行动;强化涉企政务服务;便捷涉企诉讼服务;创新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建立涉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涉企商事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