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

日期:2023-01-03 10:14 来源: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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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22〕1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榕政综〔2022〕226)要求,加快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好办事的“便利马尾”,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做大做优做强省会。按照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更大力度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更高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更加注重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更高层次鼓励探索创新,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做到企业有利、群众有感,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进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牢牢把握“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的“双导向”,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营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贸易环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法治化、数字化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力争在2022年度市对区的营商环境评价相对排名全市前列,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福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马尾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

1.持续降低准入和退出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小时内,配合上级试点推行“一业一证、一证准营”融合“先证后审+电子化综合许可”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开展企业强制退出改革试点,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推进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

2.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由银行网点提供企业开办全流程登记的“六合一”服务和银行开户等优质金融服务。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加大与各地市场监管局工作协同,推行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跨地区通办改革。

3.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建立统筹布局各类专项设施用地的“一张图”,汇集16个区直部门的333个数据图层,解决空间规划矛盾,强化全域空间“一张蓝图”。深化“多测合一”,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坐标,实行同一阶段“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结果文书在线获取,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共享结果。深化“信易批”改革。研究开发“信用+申报”小程序——“马尾应企通平台”,引导企业入驻平台,定期开展信用体检与修复,精准匹配惠企服务。

4.深入推进高频事项集成办理。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打包办”服务,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收件、办好多个事项”。优化水、电、气、网独立窗口整合为“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口,拓展“一个窗口”“一站式”报装接入通办服务。推进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试点,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务。

5.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服务,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用水用电用气、融资等方面一网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及“一码通办”工作,优化“数字身份证+防疫通道”、“数字身份证+取号”、“数字身份证+智能填表应用”、“数字身份证+窗口核验应用”的建设工作

6.不断提高惠企政策兑现能力。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提高政策知晓率、使用率。

7.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新型的数字化服务模式,嵌入数字人民币场景,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的信贷供给。引导银行精准纾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暂时流动性困难。深化银行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

(二)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稳妥处置“僵尸企业”、规范市场退出机制。持续应用“立审执联破”及司法协同制改革等工作机制,适时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梳理总结破产案件特点经验做法。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宣传活动,培育复合型专业化人才,顺应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趋势,结合产业特点,推动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中创新和突破,推进专标融合机制创新试点稳步开展。

2.全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解决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与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加强和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通报和查询制度。构建法律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机制。

3.不断推进诚信马尾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推广信用承诺制,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让诚信深入人心。

4.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推行电子化监管,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推进“年度投标保证金信用免抵押贷款服务”,降低信用良好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压力。

5.全力维护劳动力市场和谐稳定。基于用人单位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扩大电子劳动合同使用范围,巩固改革成果。持续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3+2”专项行动,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构建完善多元的人力资源政策体系,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引进各类人才。充分运用“一中心一驿站一室”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6.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省统一建立的线上“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梳理认领监管事项、规范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加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的录入汇聚。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在各类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系统,推动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协同化,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指标评分模型,对全市企业全量赋分,将结果集成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7.大力优化构建市场监管体系。落实福州市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市、县级权责清单。实施柔性监管新方式,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支持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质量公开承诺,推动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以鼓励创新原则,容错纠错为导向,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依规依纪依法在重点领域试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提供保障。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减少监管执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1.推进国际通行规则对接。逐步贯通多式联运国际物流通道,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推广。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一批改革试点、创新举措、试点政策及合作项目。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2.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口岸收费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全面推广使用国家标准版“单一窗口”全国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允许企业自由选择。

3.提升涉外涉台权益保障水平。落实落细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先行示范区。健全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数字化台胞权益保障服务体系。依托基层侨联组织和村(社区)活动中心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涉侨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大重大涉外法治问题研究,提出法律对策。引导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提升企业海外经营合规水平。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高涉外民商事刑事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提供高效便捷涉外案件诉讼服务。

4.加强创新主体孵化培育。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进一步强化对双创孵化载体的全链条管理和培育,加快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引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以“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通过科学城、科创走廊组织开展“成果直通车”分站推介活动,有针对性的参加专业性展会并予以推广,将各类创新成果转入实际运用。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数字化转型,培育“专精特新”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各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对照清单的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本辖区内相关创新改革事项落实工作。

(二)强化数字分析,提升服务。深入推进数字马尾建设,升级数字政府应用创新,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以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为导向,工作、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现场核验三方面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现状,跟踪体验创新事项落实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三)强化协调配合,优化考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省、市每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强化协调配合,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统筹调度,分管领导一线应战抓好实施,评价期间做好前后方衔接工作,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调度,责任单位协同配合。

(四)深化《条例》宣传,提升实效。深入《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报道改革举措、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服务企业便利市场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全区营商环境。增进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创新改革的了解和支持,提升影响力和知晓度,营造更加浓厚的改革氛围。

 

附件:福州市马尾区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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