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仓山区检察院始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以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去年以来,仓山区检察院聚焦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制售食品、售卖“三无产品”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6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30余处;在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引导当事人主动向福州市仓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款账户缴纳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金5798元。
守护劳动者“钱袋子”
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协助农民工讨薪。去年以来,仓山区检察院办理农民工请求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35件,其中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并获法院采纳16件,促成用工单位与农民工达成和解19件;办理涉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件,针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财产查控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件,推动解决“执行难”。
关注母婴需求保障妇女权益
关注母婴需求,落实妇女权益保障。今年以来,仓山区检察院开展督促母婴室标准化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9处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改造、改善工作,提高母婴设施的舒适性和安全性,提升辖区母婴公共服务水平;与仓山区妇女联合会签订《关于共同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互享、线索互移、日常互动、工作互商和宣传互联5项工作机制,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效衔接。
让残疾人无“碍”出行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近3年,仓山区检察院以无障碍设施被违规占用、无障碍设施破损缺失、无障碍设施建设不符合标准等问题为监督重点开展排查,发现问题14处,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件;针对盲道被占用或损毁严重,危及到视障人士人身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主管部门加强人行道精细化管养工作,有效保障视障人士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