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3-2500-2020-0004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0-07-02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0年产学研、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审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计财〔2020〕15号
- 发布日期:2020-07-08
- 有 效 性: 有效
有关县(市)工信(商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市级产学研项目补助和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0〕1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0〕2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0〕1号)和《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工信计财〔2019〕12号)的要求,现委托福建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依据
1.《关于印发2020年市级产学研项目补助和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0〕10号)
2.《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0〕2号)
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0〕1号)
二、审计内容
(一)市级产学研专项
1.申报项目实施起止年限;
2.申报项目实际研发投资总额;
3.申报项目从开始实施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内(2020年4月30日)支付给合作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合作费用;
4.申报项目2019年度的销售收入;
5.申报项目是否获得过财政扶持资金。
(二)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项目
1.申报产品是否为单一型号规格;
2.申报产品(单一型号规格)2019年销售收入。
(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研发经费支出额及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 报告期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3. 截止报告期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计入技术中心账户上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是否50%以上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
4.企业报告年度是否盈利。
(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1.2019年度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经费占企业R&D支出比重;
2.截止2020年4月30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软硬件设备原值;
3.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人员数,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
三、审计时间
按委托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各申报企业的具体进点审计时间及工作要求,由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商定。如遇节假日,请各企业对审计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审计费用
本次专项审计的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审计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供审计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书证。
(二)各申报单位应在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具体开展现场审计的时点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和书证,未提供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审计的视同放弃此次专项资金申报。
(三)受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与我局签订的委托合同公正、客观、独立的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四)本次专项审计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机构和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廉洁纪律和保密原则,不得有影响此次专项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商务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各有关企业,督促企业配合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二)本通知可登录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三)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计划财务处: 陈 欢 0591-83258616;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 石振斌 0591-83258376;
陈少华 0591-83258390;
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黄文萍 13950406691;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258323。
附件:1.2020年市级产学研专项审计企业名单
2.2020年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审计企业名单
3.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计企业名单
4.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审计企业名单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